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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教大家杀人后碎尸的按一罪论处还是数罪并罚

时间:2024-02-26 21:38:20  来源:http://www.gzrxw.net  作者:admin

一、请教大家杀人后碎尸的按一罪论处还是数罪并罚

杀人碎尸按一罪处理,理由是期待可能性:掩饰犯罪是每一个罪犯都会做的事,刑法对于罪犯掩饰犯罪的行为没有期待,因此也就不会对其进行处罚。

二、深圳黄麻布碎尸案

这是发生在2011年的事情。

2011年1月31日上午,张某到潘某住处411房讨要欠款400元,因言语不和两人在房内发生争吵、打斗。打斗中,潘某用砖头拍晕张某并用晾衣服的绳子将其勒死,随后残忍分尸,用一个旅行袋、一个环保袋、一个胶袋分装后抛于出租屋后的水沟里。

扩展资料:

三、张超碎尸案为什么不以杀人罪量刑

第二百六十三条 【抢劫罪】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

因为抢劫罪的侵犯客体是财产与人身。在这里,故意杀人也是暴力手段之一。

四、意外事件后分尸应如何定罪量刑?为逃避刑罚处罚的分尸是否属于毁灭证据?

1、涉嫌侮辱尸体罪。

2、属于毁灭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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